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外配套项目三防箱、三防灯、三防插座标段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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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标段编号:HNEC-KFKF****47001H001

标段编号: HNEC-KFKF****47001H001
采购人: **** 保证金: 0
代理机构: 工本费: 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2026-03-18 00:00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标书代写 2026-03-23 15:30
采购人联系人: 田* 采购人电话: 138****9003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 0371-****2821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18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单位:****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华景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电力工程材料-三防箱、灯、插座

详见文件中技术部分

1

2026.4.7货到现场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结算;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供方先提供对等金额的发票),到货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款(供方先提供对等金额的发票),设备运行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供方先提供合同金额40%的发票),10%为质保金(参标单位如有偏离,需书面注明)。

3、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近一年在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近一年在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标书代写

5、报名供应商需在报名阶段按照公告中“资格审核清单”上传相关附件,未按要求上传或缺项视为不满足采购要求。

6、报名供应商在报价前需按照技术要求制作技术协议并同采购单位签字确认技术协议,并在上传报价文件时将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作为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未按要求上传或未签订技术协议视为不满足采购要求。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参与方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资格审核:上传资质及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公示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当天报名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审核。

3、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含税、运费、装车费、保险费、现场调试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

4、响应: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的物资,必须按指定要求进行报价;未指定品牌的,报价时必须写明所报产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5、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中标单位必须在竞价结束接到通知后最迟5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五、开标、核价方式标书代写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见平台公示信息),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评标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2、核价方式:采用“综合计票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投票选出两名中标候选人,候选****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结合候选人服务指标、履约情况、资信业绩、服务承诺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3、采购方原则上与满足采购要求的最低出价方签订商务合同,但保留基于企业利益出发的综合性评价。

六、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小组推荐意见未获****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或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九、两费一金的缴纳

1、评审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 每10万元收取200元,不足10万则四舍五入取整收取,上不封顶。

2、评审会务费的缴纳:线下现金或对公帐户缴纳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170********21000227

3、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 / 元整,按照招标人在**云商平台生成的子帐号缴纳,未缴纳不予通过。

十、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经理 138****9003(商务);史工189****0570/张工134****6084/0371-****2475(技术)


资格审核清单

序号

审核内容

1

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

2

类似型号近3年业绩表

3

资信证明

4

﹒﹒﹒﹒﹒﹒

5

﹒﹒﹒﹒﹒﹒

6

7

注意事项:上述资格审查文件,报名厂家需在报名申请阶段于**云商平台中上传提交。


整台套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KCD-2

需方:****

签订地点:****

项目:华景二期项目

签订时间:2026年 1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价格(元)

增值税金额(元)

总价

(元)

交货期

备注

1

三防箱、灯、插座

详见技术协议

2026年4月7日货到现场

带标牌、合格证、使用说明、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总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

税率:13%

计划号:106066

说明: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备品备件费、运费、包装费、物流费、倒运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含人员差旅、食宿、补助等)、必要的培训费用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所供设备和所提供配套材料的设计、选材、制造、工艺、检验及试验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在合同中或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的则按合同或技术文件执行。

三、质保期及供方质保责任

1.质保期自设备或材料最终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稳定、连续、正常运行至少12个月或货到现场后20个月,以先到期为准(如国家、行业或产品说明书等规定的质保期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质保期限较长者为准)。

2.质保期内,非需方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供方自接到需方通知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解决。

3.质保期内供方所供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供方自接到需方通知起3小时内须选派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带队到达项目现场处理;

4.质保期内,供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3次以上或累计整改时长达7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全新产品代替使用或退货。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须在收到需方退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已付货款,并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质量违约金。

5.质保期内供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要求,供方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并且需方不再向供方支付质保金;同时因供方产品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要求给需方(含相关第三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的,须对需方(含相关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6.质保期内,供方应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整改、维修、退换等费用。给需方(含相关第三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索赔(索赔金额可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供方另行赔偿)。

7.供方有权对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但作出责任界定前,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先行处理问题,待责任界定清楚后,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8.供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解决后,自双方确定的正常运转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四、交货、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交货: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向需方交付货物。

2.非供方原因(如项目延期、现场不具备收货条件等)确需对货物(部分或全部)延缓交货的,需方应在确认延期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供方;需方提出的最长延缓期不得超过24个月,延缓期间供方须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延缓期超过24个月后需方应按货物延期部分总金额的1‰/月向供方支付仓储保管费,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

3.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同、技术协议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4.需方收到货物后,由供需双方选派人员共同开箱清点和外观验收,供需双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以供方代表与需方签署的验收报告为准。供方在货物到**未派代表参加验收的,视为认可需方检验结果。

5.货物验收时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由供方负责整改、补充或更换,直至需方验收合格。因此造成的延期,视为交货逾期,按照违约条款执行。

6.验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部分,供方除承担整改、补充及更换责任外,对需方(含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7.货物安调完毕且在正常工况下试运行(或直接投用)后累计超过72小时无问题,视为安调验收合格。

8.若产品在供方单位检验的,质保期内需方均可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

五、安装与调试

1.合同约定货物由供方安装、调试的:安调日期应以需方通知为准;供方在接到需方安调通知后48小时内按需方要求选派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确保在合同约定的安调周期内完**调工作。逾期未达现场或安调超期的视为供方违约。(安调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安装、调试结束并实现单机连续工作72小时性能达标后,供需双方签署单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手续,视为供方完成单机安装、调试任务并完成对需方的交接;供方货物进入联调联试阶段时,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48小时内须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参与联调联试,完成联调联试且货物性能达标后,供需双方签署联调联试验收合格手续,需方向供方支付安装调试费。

2.合同约定货物由需方(或第三方)安装、调试的:供方除提供货物安调相关的图纸资料外,还应履行货物安调的指导义务;在货物安调过程中,如需供方现场指导的,供方应在接需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指导安调。逾期未达现场视为供方违约。(指导安调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

六、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

1.交(提)货地点及方式:需方指定地点,一次性全部交付。

2.运输方式、费用及装卸:汽车运输(排量按相关法规要求)或铁路运输,供方承担运费。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除合同及技术要求另有约定外,供方应按照保全原则对货物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锈、防震和防野蛮装卸等,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因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毁、丢失等责任均由供方承担。包装及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不回收,不计价。

八、付款方式及票据开具

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结算;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供方先提供对等金额的发票),到货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款(供方先提供对等金额的发票),设备运行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供方先提供合同金额40%的发票),10%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执行。

2.票据开具:供方按八.1条要求为需方开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至需方。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交付办法

以供需双方合同及技术要求约定为准,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应与货物主体一批发货,除随箱装箱清单外,供方发货前还应提前向需方提供全套装箱清单。

十、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与终止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变更:在合同执行期间对合同内容进行的一切修正、补充和改变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

3.合同中止:供需双方在出现不可抗拒的重大客观原因时(不包括市场因素)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合同中止;合同中止期间双方暂时停止履约;待不可抗拒原因消除或双方达成一致时可以恢复合同执行,双方不构成违约。

4.合同解除:除涉及本合同违约责任中合同解除的条款外,****政府行为、法律限制、环境制约、地震、火灾、爆炸、战争、疫情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供需双方应遵循公**则对需方支付款项的退还、供方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补偿等进行商议,协商一致后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终止:合同履约完毕或合同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签订合同后,如供方单方面撤销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需赔偿需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约定时间内)提供产品并验收合格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全额退还需方已付货款及利息。

3.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分批或一次性)交付货物的,即为交货逾期,需方有权按照逾期部分货物金额的1%/天对供方进行处罚。如逾期7个工作日仍未交齐货物的,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货物逾期对需方(含相关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约定的相关的图纸资料、竣工资料、质保书、材质证明的交付等视为货物的一部分,同样适用于本条款。)

4.供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时限履行安装、调试(指导安装、调试)义务的,即为安调逾期;需方有权按照货物总金额的1%/天对供方进行处罚;同时,供方还应赔偿因安调逾期对需方(含相关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需方(含相关第三方)原因造成供方不能按期完**装、调试任务的,供需双方书面确认后,供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5.供方所供货物应保证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如存在假冒伪劣、侵权等违法行为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理期限内免费更换,并按照问题产品单价的200%进行处罚。因更换造成的延期,视为交货逾期。

6.供需双方之间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法院管辖。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问题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他条文规定的各自义务和责任。同时,供需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他**常办公秩序、影响他方企业形象。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经签订,货物价格不受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2.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3.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供方提供的价格),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释标澄清表、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条款相冲突时由需方决定选择适用。

5.供方按照需方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并将所供设备调试合格。

6.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三份。

7.供方提供现场签收单。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单位地址:**市**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振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电话/手机:0371-****2926

传 真:

开户银行:****分行

开户银行:

账 号:170********21000227

帐 号:

税 号:914********421949M

行 号:

邮政编码:475004

序列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采购数量 需求时间 生产厂家(品牌) 备注 计量单位
1 106084 三防箱、三防灯、三防插座 详见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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