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以及《广****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塘区坛洛镇定顿村兰群坡雷程岭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0.3775亩,建设5栋育肥猪舍、以及连廊、消毒用房、车辆清洗棚等生产设施,建设宿舍、道路、供水供电、环保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5568.59m2,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生猪9000头,年出栏18000头商品育肥猪。
建设内容:
1、建设5栋育肥猪舍,共计面积约14079m2;
2、配套建设:2栋宿舍楼(158m2)、1间猪粪发酵房(300m2)、1间病死猪中转房(34m2)、2套污水处理设施(每套污水处理设施设置1个沼气池和2个氧化塘,共计面积约2778m2)等附属设施,共计面积约3270m2;
3、配套各类养猪设备,包括定位栏、产床、水帘降温等相关仪器设备。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7****2215
电子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5****310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可通过附件1“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
日期: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