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6-JKBSAR-F3001)(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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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采购单位对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做如下澄清,如澄清答复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矛盾或不一致,应以本澄清答复文件为准,不同的澄清答复及补遗文件之间不一致,以后发布的为准。本澄清答复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1.删除“家属区收费不计算在最高限价内,成交供应商依据收费标准自行向住户收取”。

2.付款及结算方式明确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1)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 物业管理服务费(合同价) / 12;

(2)每季度采购单位按验收(考核)结果计算物业服务费,每季度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采购单位办理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每月考核打分情况具体如下:

①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考核得分在80—60分(含60分)之间的,实际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下降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

③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下降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

(如:50分,服务费=服务费*(1-(20%+20%))。

3.履约保证金明确为:

本次谈判收取合同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4.商务评审标准中:

(1)上年度纳税总金额和上年度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中的“上年度”是指2025年度。

(2)近3年审计报告是指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3)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中的近三年明确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5.技术要求新增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6.价格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按照澄清文件中给定的格式填写。

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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