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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公司“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烘干线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农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粮食烘干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2581.86平方米,计容面积5169.16平方米,建筑密度28.27%,容积率0.57。主要**1栋2层烘干线厂房、4个筒仓、1栋1层配电房及发电机房、1栋1层附房以及1处地上一体化消防水泵房,并配套建设围墙等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91公顷,均为临时占地,原用地为硬化地面。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原有硬化地面拆除及独立基础开挖,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13万立方米,填方0.07万立方米,余方0.09万立方米为建筑垃圾外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对施工裸露地表实施临时苫盖,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980万元,计划工期4个月,旨在提升区域粮食烘干能力,服务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