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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塔中2026年TZ83-2H压缩机设备租赁**** |
| 项目概况: | ****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 塔中2026年TZ83-2H压缩机设备租赁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计划已落实(计划号油辽技开发【2026】3号),计划金额19.2万元,税率13%,计划总价21.7万元(含税)。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单位:中国石****公司****油田****公司); 2.1.2项目背景: 招标方自有设备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拟租赁成套含硫零散天然气增压集输(回注)设备设施,对场站零散气进行增压处理。 2.1.3服务内容:对TZ83-2H回收站(8万方)提供成套含硫零散天然气增压设备设施,出租人应充分考虑装置的适应性、匹配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2.1.4实施地点:******县境内。 2.2谈判范围 2.2.1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2.2服务方式:采用设备租赁模式,响应方在招标方指定地点将租赁设备交付给招标方。 2.2.3质量要求:响应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含特种设备、电气、仪表、安全附件等)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设计、选材、制造等要求。交验设备时,响应方应提供完整的有关租赁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保养记录等资料。若招标方接收租赁设备后7日内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后,有合理理由认为租赁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方有权向响应方发出通知(“拒收通知”),明确表示不接受租赁设备的交付,并说明具体原因。在前述情形下,响应方应在收到拒收通知后3日内尽快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租赁设备进行维修、调整或提供新的租赁设备,以确保不符合条件的租赁设备达到招标方的要求。 2.2.4验收方式:交付时,应制作设备交接清单,双方代表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以确认交接事实和租赁设备的状况等情况。 招标方若认可租赁设备,或经维修、调整或新提供的租赁设备,招标方应在实际接收后15日内,签署一份表示租赁设备完成交付的证明书(“交接书”),接受租赁设备。 |
| 项目单位: | ****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附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 见附件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任先生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2****5988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曲女士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2****5516 |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