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关****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版)的通知》(穗商务函〔2026〕11号),****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发动申报“****商贸流通体系”项目

农村商贸流****商贸流通体系的短板。****商贸流通体系是畅**乡经济循环、助力农产品销售的关键举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提供坚实支撑。请各区加大组织指导力度,补充推荐申报“****商贸流通体系”方向的项目。

二、调整第二批项目申报要求

(一)调整项目建设周期。

《********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中第三条第(四)款调整为:项目开工原则上不早于2024年1月1日,且能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建成。

(二)调整项目投资额的有关表述。

1.《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中第三条第(五)款第1点调整为:投资额包括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含土建)、设备购置安装、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出。项目投资额不可重复计算。关联方交易额纳入申报项目总投资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2.《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中第三条第(五)款第3点调整为:本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投资额时间范围,仅限于2024年1月至2026年9月期间,投资额的认定以收付实现制实际付款为准,并剔除税金。

(三)调整项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调整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计算时限。《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中第四条第(六)款调整为:提供项目实际已投资额,以及2024年1月至申报时(截止到2026年2月底)的已投资额(列明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

(四)调整附件有关表述。

按照以上调整内容,相应调整《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中附件3《项目申请表》中的“五、项目投资情况栏”第四列调整为2024年1月到2026年9月的投资额(不含税金)、第五列调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2月28日的投资额(不含税金),其他要求不变。

附件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第三条第(一)款调整为:项目建设或改造规模。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1月—2026年9月的投资明细、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设备设施、信息化配套等;第三条第(三)款调整为: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以半年度设立建设计划,确保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重新修订申报材料。请已提交申报材料的各有关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申报指南,重新修订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中的“项目起止时间”、申请表中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中的“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已完成的支出明细”、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内容”等。此次补充申报可对2025年申报的项目调整申报方向、建设内容、投资额等内容。第二批项目评审将以此次调整后的申报材料为准。

(二)本次只****商贸流通体系方向,其他方向不做增补申报。增补申报按照调整后的申报指南提交材料。

调整申报材料和增补申报的企业,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版)报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实地核查,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4月10日前****商务局。

专此通知。

附件:调整后的申报指南.doc


****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张晓霞、李毅;电话:****2290,****9575)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8
信息变更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