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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因规划调整需要,******局申请,我局拟依法收回坐落于苍**灵溪镇灵浦村(具体详见勘****监管中心部分土地使用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县自然**和规划窗口
联系电话:0577--****8574
特此公告。
附件1:收回土地使用权宗地一览表
2: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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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