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头镇东关水厂取水口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审批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水厂取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林政〔2019〕74号)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水厂取水口工程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拟建工程的布置方案。****泵站从裕溪河后河取水,取水口位置位于裕溪后河左岸仙房圩堤防陡门口处,地理坐标北纬31°28′27″,东经117°59′17″。

二、基本同意拟建工程建设方案。****泵站自河内自吸取水至堤后泵房,由取水浮筒、吸水管道、水泵间、配电间等组成。其中取水浮筒位于河道内。取水泵站平(立)面图应按照达标后堤防布设,根据裕河河治理相关设计批复,该处堤防达标标准为:顶高13.50m,顶宽6m,迎水坡1:3,背水坡1:3。取水泵房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泵房所在岸坡进行必要的防护处理,确保岸坡稳定。具体护坡方案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进一步优化管道穿堤方案和穿堤高程。

四、裕溪后河具有通过航要求,河道内取水浮筒应设置警示标志。根据堤防管理相关要求,取水泵站位置应适当后移。

五、施工期应当安排在非汛期,汛期来临前当恢复河道原有防洪标准,并做好防汛预案。

六、施工方需确保工程质量,对施工段堤防汛期安全负全部责任。

七、工程施工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堤防开挖施工期间,****政府、地方水务部门进行协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八、施工期间要合理处置废弃物及污染物,不得对水体造成污染。

此复。

****

2019年4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