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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县**公园防洪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县车河镇**公园上游河段,项目区起于茶山脚,沿途经过茶山脚屯、拉高屯、牛洞屯、****停车场(起点坐标:东经107度36分58.426秒,北纬24度54分58.917秒;终点坐标:东经107度37分20.171秒,北纬24度54分40.735秒)。
二、建设内容:项目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及配套设施,治理河段总长1.15km,**整治护岸1.15km,配套建设便民桥2座、泄洪口2处、人行步道1.15km,同步实施1.15km河道清淤工程。
项目总投资138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施工工期9个月。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6年3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号****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