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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8
| 项目名称 | **市全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龙池桥街道、中馆驿镇、木子店镇、阎家河镇、白果镇、官田贩村、夫子河镇、宋埠镇、**街道等10个镇、区、街道。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28149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余剑 |
| 联系人 | 余剑 | 联系电话 | 185****499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910.94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63.79MWp,拟采用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场地现有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公共污水管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光伏板清洁废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场地现有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公共污水管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组件安装敷设完成后,对废弃接线头设备包装物进行统一收集、回收处理。 | ||
| 承诺:**** 余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余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