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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周边路网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坂中畲族乡,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条城市道路,总长258.604米。其中规划三路为城市次干路,长188.77米,宽16米;规划一路为城市支路,长69.834米,宽12米。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含箱涵及圆管涵)、综合管线(给水、雨水、污水、供电等)、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63公顷,土石方挖填平衡后余方外运综合利用。施工期间实施了表土剥离、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泥浆沉淀池、密目网苫盖及土袋挡墙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通过土地整治、铺设透水砖、种植行道树及植草护坡恢复植被,旨在完善片区路网结构,改善交通条件,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