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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8号)文件精神,对我市2025年度认定满1年的见习单位的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37家单位评估为合格(详见附件)。现将评估合格单位予以公示,未在公示名单中的为评估不合格单位,不再新增见习人员、**见习时间,在现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退出见习单位目录。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4818;通信地址:**市谭家**路2号)。
附件:《2025年度**市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合格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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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