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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更新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的通知》****保障局相关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按照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产品清单(****)(详见附件)执行。
附件: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承办人: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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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