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截止日期:2028-03-18
**红岭中路23号物业设备设施修缮、更换项目
更正公告
**红岭中路23号物业设备设施修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于2026年3月11日在国e平台、粤采易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用户需求书“5、保修与售后”修改如下:“中标人须提供以下保修服务:装饰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地面与地基构筑物保修期不低于20年,防水工程专项保修期为5年,均自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凡因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或工艺不当导致的任何缺陷或损坏,中标人须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及相应费用。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48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问题7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完成修复。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并承诺按成本价优先提供所需备件。”
二、原招标公告第七点“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如下:“七、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00秒(注:9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公告第九点“开标时间”修改如下:“九、开标时间(**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四、“物业设备设施修缮、更换合同”已更新,详见附件。
五、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