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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四期(宿舍、周转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6层学生宿舍楼和2栋6层教师周转房,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工程包括主体建筑土建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安装及水电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场地内道路硬化、透水砖铺装、景观绿化及给排水、供电、供暖等管网工程,绿化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过程中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洒水降尘及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通过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改善校园环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公顷,土石方挖填平衡后余方外运至指定渣土场。****学院师生住宿需求,提升办学条件和生活品质,同时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促进校园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