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齐乐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齐乐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3.8公里及土地整治60亩。其中**道路包含1公里宽3.5米的混凝土道路、0.4公里宽1.5米的混凝土道路以及2.4公里宽1米的青石板道路,配套建设土质排水边沟等排水设施;土地整治工程涉及土地调形、**及改造田坎、修建下田坡道等内容。项目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工程,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遮盖等防护措施,完善区内道路硬化及绿化恢复工程。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及农业生产环境,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水平,同时通过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