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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综执函发〔2026〕1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6年第1次联合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市**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4月—2027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街(秀水街—**路):一是雨水管网建设,**d8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891米、雨水检查井30座,改造雨水口48座;二是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拆除恢复机动车道4690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6749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3736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1218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二)丽景街(鸣沙路—**路):一是雨水管网建设,**d8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521米、雨水检查井21座,改造雨水口38座;二是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拆除恢复机动车道3485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4181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3465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848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三)秀水街(**大道—**路):一是雨水管网建设,**d10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833米、雨水检查井26座,改造雨水口43座;二是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拆除恢复机动车道4916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8933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3776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1845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四)利民街(**大道—**路):一是雨水管网建设,**d10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836米、雨水检查井29座,改造雨水口56座;二是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拆除恢复机动车道5036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9348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90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2074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五)丰安路(**街—秀水街、利民街—**街):一是雨水管网建设,**d15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358米、d18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480米、雨水检查井31座,改造雨水口77座;二是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拆除恢复机动车道10057平方米,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非机动车道214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8709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铣刨罩面5966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4501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3318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六)恒通路(**街—黄河街):一是雨水管网建设,**d1000毫米钢筋混凝土主管411米,**雨水检查井17座,改造雨水口26座;二是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拆除恢复机动车道2962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3364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80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918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市**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260.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