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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规定:“属地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保函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名单及工程名称向社会公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本工程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纳入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现对2025年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不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规定的情况,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们将按政策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3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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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