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医〔2023〕69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农函〔2023〕120号)相关文件要求,**县畜牧兽医水产站就2026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兽医社会化服务
2.服务范围:**县全域,按乡镇划分为18个免疫单元开展相关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6.报价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拆分服务内容报价
二、服务实施要求
本项目通过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完成**县全域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采样监测、防疫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区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畜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1.制定详细、可落地的防疫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各单元工作流程、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2.生猪、羊、家禽等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不低于70%;
3.建立健全防疫档案管理制度,免疫档案、采样检测报告、防疫物资使用台账等资料做到完整、规范、可追溯,采购人可随时查阅、调阅相关资料;
4.成****小组,配备专业人员及应急物资,对免疫应激、突发动物疫病等情况做到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将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重新免疫;
6.服务内容涵盖人员薪酬、动物免疫操作、采样、防疫物资采购及使用、人员保险、差旅费、税费等全流程相关费用,供应商需一次性包干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畜禽养殖、动物疫病诊疗、动物免疫等相关技术服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清晰的服务项目清单及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疫苗冷藏、冷冻储存及免疫操作等相关器械设备;具备畜牧兽医相关服务资质,在免疫单元内设置不少于1个服务点,且均配备与辖区饲养量相匹配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及时响**域内各免疫单元的防疫服务需求,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编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正副本),文件密封递交,封面注明“**县2026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询价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或补充材料将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组成:①报价单(一次性包干总报价,含人工、税费、耗材、差旅费、物资费、保险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承诺无后续追加费用);②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固定经营场所的照片及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④疫苗保存、免疫器械等必要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清单;⑤服务团队配置表(含人员姓名、性别、资质、经验、分工等信息);⑥保密承诺函;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⑧“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五、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宜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逾期递交、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支持现场递交、邮寄递交,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报价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3.递交地点:**县牯牛降大道48号农业大楼四楼畜****中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少平;0559-****285 ;
5.费用说明: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报价人参与询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自身承担。
六、询价开启相关事宜
1.开启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加急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县畜牧兽医水产站四楼会议室;
3.评审规则:采购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规”的原则,严格核查供应商资格及报价文件有效性,在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和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4.结果通知:成交供应商将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并进行公示,未中选单位不再单独通知,采购人不就未中选原因作出解释。
七、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如实提供所有资料,严禁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恶意低价报价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价资格,若已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本公告的服务要求开展工作,若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3.成交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县动物防疫相关数据、信息等负有永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县畜牧兽医水产站所有,若有补充、变更事宜,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县畜牧兽水产站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