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租标的名称:****停车场公开招租****广场对面片区)。
(二)标的基本情况:**大****广场正对面),74个。(明细见下)
(三)租赁期限及管理:
1.租赁期限三年及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
2.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的租金在第三年的租金上递增5%,第五年的租金在第四年的租金上递增5%。租金四舍五入到元。租赁期限届满后,将对租金标准重新评估,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后按不动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作为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额,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缴清下个季度租金。
(六)本次租赁标的底价如下,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序号 | 坐落 | 数量(个) | 租金单价 元/个*月 | 年租金(元) | 备注 |
| 1 | **大道旁,建发云著****广场正对面) | 74个 | 120 | 106560 | 已建成(含道闸设备) |
备注:1.投标人可按标的投标,设定标底价,低于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74个车位整体打包招租,以应价高者承租,相同应价的以先应价者承租。
(七)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依法经营使用,不得作为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九)材料的获取、提交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45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联系**市和****公司,联系电话:199****5581。
2.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 2026 年3月27日17时30 分,材料提交地点:**市**区商务大楼3楼。
3.逾期未提交的材料,出租单位不予受理。
4.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租期意愿较长者为中标单位,若两者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者。
(十)应提交的材料
1.报价函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照附件一)
2.无不良经营行为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政府官方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正在进行的或被记录在案的强制执行案件;投标人应对上述情形做出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一)拥有行业执业执照;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等。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政府官方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正在进行的或被记录在案的强制执行案件;若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或出现财务状况显著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竞租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法(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
四、其他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0.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不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除支付违约金外,出租方不予返还保证金。
租赁要求
(一)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等活动,不得影响居民活动的经营活动,若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无生产废水、废气及恶臭气味排放(不得为重工、化工),不得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
(三)租赁期间,各项应缴费(包括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开具租赁发票给承租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场地及配套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动场地的主要建筑结构,如需要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如承租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六)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依据出租方之通知,每年无偿提供20天的开放时间;如遇国家征用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及时清场;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重大政策性调整,则必须服从调整要求或终止本合同。
(七)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遵守各项规章****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各项协议,并积极配合监督与管理工作;承租方须依据出租方的整体规划及规范要求进行运营,致力于维护出租方的品牌形象。
(八)承租方享****停车场内安装并运营充电桩及洗车设备的合法权利,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转租。
(十)租赁期满后,出租方不得恶意破坏固定的装修及设备。
(十一)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出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必须按时迁出所有的物资。若合同终止后,场地仍有余物,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自行处理。
(十三)其他要求。
1.对租赁场地有装修(改造)需求的企业,需提供:
(1)****公司签署的装修(改造)合同;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装修(改造)施工图,包括平面图、结构图、隐蔽工程图、水电施工图等,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二次消防备案或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装修(改造)工程不得对场地结构、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得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与使用。装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还房屋时需恢复原状。
附件一:
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按人民币(含税价)大写 (RMB:¥ 元)作为中标价,承包本项目的 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资料。
3. 如中标,我方承诺:
(1)将派出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