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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卡达乡康格多村乡村**补短板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楚泽****公司
建设地点:**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市卡达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和景观及附属工程两大部分。建筑工程方面,**牛棚76栋,新****加工厂1栋,配套建设蓄水池1座,共计占地面积5182.35平方米;景观及附属工程方面,实施种草绿化5237.82平方米,并建设人畜分离墙、场地硬化、路沿石、排水沟、排水管、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同时完善场地平整以及给排水、电气系统等配套设施,共计占地面积12805.5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80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平衡,均为1.77万立方米。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总投资1101.3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25.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同步落实表土剥离覆盖、临时排水沉沙及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乡村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