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航道(京杭**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段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咨询服务项目SLEQ-LYG-SFZX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宿连航道(京杭**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对宿连航道(京杭**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段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段起自**市与**市交界,止于宿连航道与盐河交汇处,全长22.249公里。本工程整治航**程15.108公里(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7.141公里航道不在本工程整治范围内),整治起点位于龙苴大桥下游约1.1公里处,终点位于盐**。**铁**防护、桥梁防撞工程,建设标志标牌、信息化、水土保持、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LEQ-LYG-SFZX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利部公示的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申报名单,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和《****水利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水农[2025]10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宿连航道(京杭**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段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技术咨询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形成政策解读报告。对标同类示范工程案例,分析创建难点与关键控制点。
(2)开展现场调研,评估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现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形成差距分析报告。协助委托人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及责任主体。
(3)指导委托人整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监测报告、验收资料等基础材料。编制申报创建文件,包括创建工作汇报、指标达标说明、支撑材料汇编等。
(4)针对绿色设计与施工、智慧平台建设、新技术应用等薄弱环节,提供技术方案咨询。协助委托人开展专题研究,指导形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水土流失防治模式。做好项目经验在行业媒体、省部级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
(5)对照创建指标,系统梳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成效,编制评估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清晰。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并按水利部相关要求完成评估验收、公示认定和总结推广等工作。
(6)协助委托人做好验收现场准备,包括现场整改、资料归档、路线规划等。陪同验收专家组开展现场核查,解答技术疑问,提供专业支撑。
(7)协助委托人做好公示期间的异议与质询。
(8)协助委托人建立水土保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示范效应持续发挥。
(9)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创建工作完成之日止,期间需根据国家、省水利主管部门的创建工作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并通过评估验收、公示认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登记情况: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水土保持相关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相关咨询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标书代写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标书代写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电子标服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北路209号
联 系 人:周云鹏、邱晨、王进
电 话:0518-****517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奥体大街68****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闫瑞澳、张春阳、胡继军(项目负责人)
电 话:025-****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qq.com
工作QQ: ****22561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它
8.1投标人应优先采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3月18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0:30。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8.6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市**区**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②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③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④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⑤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8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9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周云鹏、闫瑞澳
地 址:**市**区**北路209号
电 话:0518-****5176、025-****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q.com
8.10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025-****3073
传 真:02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时间。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