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重)第1次澄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扩建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日期:2026年03月10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3月31日9 时30分

2026年4月3日9 时30分

2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2要求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4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27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

3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8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10%作为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 7 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28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按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违约: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关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违约金扣除后,承包人应在 15 天内补足(如为履约保函的,需重新出具保函),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

其余事项不变,请遵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市******社区郑屋村

联 系 人:利炳华

电 话:0777-****0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街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楼(江滨大厦)2703室

联系人:黄博

电 话:0777-****828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 03 月 18 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扩建项目(重).GXCF 附件:****扩建项目(重)第1次澄清.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8
信息变更
钦州市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重)第1次澄清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