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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6MA2H6CY83G | 建设单位法人:罗明东 |
| 程鑫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宁****工业园区**路3号 |
| 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二阶段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33-C3333-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宁****工业园区**路3号 |
| 经度:121.30985 纬度: 29.19736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5 |
| 甬环宁建〔202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6MA2H6CY83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6MA2H6CY83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11872U | 竣工时间:2025-01-06 |
| 2025-03-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2-10 |
| 2025-12-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厂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 | 实际建设情况:二阶段实际年产2500万只气雾罐 |
| 本项目一阶段验收实际产量2500万只气雾罐,二阶段验收实际产量2500万只气雾罐,全厂目前实际产量为5000万只气雾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炒片膏:利用炒片机将外购铝片炒上炒片膏,使铝片表面光滑。 (2)冲压:利用冷挤压机将外购铝片按照所需要的罐体尺寸直接进行冲压成型。 (3)修边:利用修边机对冲压成型的气雰罐半成品进行剪切修边。 (4)清洗、烘干:在清洗机中添加少量脱脂剂对罐体表面进行脱脂除油,脱脂剂与水兑比使用,主要是通过动力装置驱动,让产生的高压水柱去冲洗物体表面。当水的冲击力大于污垢与物体表面的附着力时,高压水就会将污垢剥离、冲走。从而达到清洗物体表面的目的。清洗后在烘箱内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5)喷内漆、烘干:釆用静电喷涂工艺,利用全自动静电喷涂机将水性内漆喷涂于气雾罐内壁和内底部,喷内漆后在烘箱内进行直接烘干,烘干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6)印刷、固化:利用印刷机将水性油墨按照所需的图案印刷在气雾罐外壁。项目印刷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进行定期清洁,采用抹布蘸取少量酒精进行擦拭清洁,擦拭清洁产生废抹布,印刷后在烘箱内进行直接固化,固化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7)上光油、固化:利用印刷机将水性光油按照印刷在气雾罐外壁。项目印刷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进行定期清洁,采用抹布蘸取少量酒精进行擦拭清洁,擦拭清洁产生废抹布,印刷后在烘箱内进行直接固化,固化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8)收颈:利用吸颈机对气雾罐进行冷缩压成型,可提高产品的密度,从而提高产品的抗压强度。 | 实际建设情况:(1)炒片膏:利用炒片机将外购铝片炒上炒片膏,使铝片表面光滑。 (2)冲压:利用冷挤压机将外购铝片按照所需要的罐体尺寸直接进行冲压成型。 (3)修边:利用修边机对冲压成型的气雰罐半成品进行剪切修边。 (4)清洗、烘干:在清洗机中添加少量脱脂剂对罐体表面进行脱脂除油,脱脂剂与水兑比使用,主要是通过动力装置驱动,让产生的高压水柱去冲洗物体表面。当水的冲击力大于污垢与物体表面的附着力时,高压水就会将污垢剥离、冲走。从而达到清洗物体表面的目的。清洗后在烘箱内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5)喷内漆、烘干:釆用静电喷涂工艺,利用全自动静电喷涂机将水性内漆喷涂于气雾罐内壁和内底部,喷内漆后在烘箱内进行直接烘干,烘干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6)印刷、固化:利用印刷机将水性油墨按照所需的图案印刷在气雾罐外壁。项目印刷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进行定期清洁,采用抹布蘸取少量酒精进行擦拭清洁,擦拭清洁产生废抹布,印刷后在烘箱内进行直接固化,固化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7)上光油、固化:利用印刷机将水性光油按照印刷在气雾罐外壁。项目印刷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进行定期清洁,采用抹布蘸取少量酒精进行擦拭清洁,擦拭清洁产生废抹布,印刷后在烘箱内进行直接固化,固化采用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 (8)收颈:利用吸颈机对气雾罐进行冷缩压成型,可提高产品的密度,从而提高产品的抗压强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该项目喷涂须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印刷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油墨、水性光油,在源头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喷涂废气、印刷废气、酒精擦拭废气经整体密闭收集处理后,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并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该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落实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化、无害化处置。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二阶段喷涂已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印刷已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油墨、水性光油,在源头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本项目二阶段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油漆废气、酒精废气、有机废气、金属扬尘、烘干废气及燃烧废气。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印刷废气、油漆废气、酒精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金属扬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分别通过2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固废依托原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仓库。 本项目二阶段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漆渣、废原料桶、废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边角料及废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漆渣、废原料桶、废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二阶段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二阶段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在项目二阶段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有废水处理设施仅针对初期2条生产线设计建造,其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二阶段新增的废水排放需求。为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及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保障项目整体运行的稳定性,针对二阶段新增废水单独增设一套废水处理设施,除上述变动外,其余建设内容和生产过程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实施后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生产废水排放量2025吨/年,CODcr0.101吨/年,二氧化硫0.05吨/年,氮氧化物0.468吨/年,VOCs0.611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截止本次验收,项目全厂实际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生产废水排放量372吨/年,COD为0.0148t/a、NH3-N为0.0007t/a、VOCs为0.594t/a、二氧化硫0.015t/a、氮氧化物0.391t/a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61 | 0.0087 | 0.101 | 0 | 0.101 | 0.015 | -0.092 | |
| 0.0003 | 0.0004 | 0.01 | 0 | 0.01 | 0.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4 | 0.011 | 0.05 | 0 | 0.1 | 0.015 | -0.089 | / |
| 0.216 | 0.175 | 0.468 | 0 | 0.936 | 0.391 | -0.76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78 | 0.316 | 0.611 | 0 | 1.222 | 0.594 | -0.906 | / |
| 1 | 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等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19日),企业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监测期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19日),生产废水标排口pH值、石油类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
| 1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等 | 印刷、油漆、酒精、烘干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机废气、金属扬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燃烧废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二阶段喷涂已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印刷已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油墨、水性光油,在源头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本项目二阶段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油漆废气、酒精废气、有机废气、金属扬尘、烘干废气及燃烧废气。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印刷废气、油漆废气、酒精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金属扬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分别通过2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8日),本项目印刷废气、油漆废气、酒精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烘干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19日),本项目金属扬尘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2025年11月20日~11月21日),5#燃烧废气(YQ5)~15#燃烧废气(YQ15)出口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第6.3.4条关于验收监测频次的规定,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的处理效率及污染物排放监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式进行。抽测原则为:同类设施总数大于5个且小于20个时,抽测数量不应低于总数的50%;同类设施总数大于20个时,抽测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30%。本项目第二阶段燃烧废气共设21根排气筒,符合上述抽测条件。本次验收据此对其中11根燃烧废气排气筒开展了监测)。 监测期间(2025年12月4日),本项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二阶段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二阶段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8日),该项目各测点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该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落实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化、无害化处置。 |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固废依托原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仓库。 本项目二阶段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漆渣、废原料桶、废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边角料及废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漆渣、废原料桶、废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验收为二阶段验收,二阶段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二阶段产生的固废依托原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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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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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后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生产废水排放量2025吨/年,CODcr0.101吨/年,二氧化硫0.05吨/年,氮氧化物0.468吨/年,VOCs0.611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截止本次验收,项目全厂实际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生产废水排放量372吨/年,COD为0.0148t/a、NH3-N为0.0007t/a、VOCs为0.594t/a、二氧化硫0.015t/a、氮氧化物0.391t/a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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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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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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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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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