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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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8 17:00

鲁能源新能〔2026〕15号

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能源局),****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以线上为主,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以下简称新能源云平台)进行填报和审核,具体网址为:http://sgnec.****.cn。

(一)企业填报。项目开发企业可于3月28日起,登录新能源云平台,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文件、项目承诺书**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关政策且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说明等支持性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县级初审。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自然**、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对项目备案手续、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查同意后,于4月8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同步提交至市级能源主管部门。

(三)市级复核。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自然**、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复审。审查同意后,于4月19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提交。各市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后,形成正式申报文件及项目信息表,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局,项目信息须与新能源云平台保持一致,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四)省级评审。我******厅、省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意见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标准

(一)项目须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用海)、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建设条件,避让在运、在建、拟建新能源项目和各项限制性因素。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基地、****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鼓励开发企业优先选用钙钛矿、异质结先进光伏组件设备,提升光伏发电效率;支持通过自愿配置储能设施,提高项目自主调节能力;探索采用绿电直连等多元消纳模式;支持结合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合理预测利用率和电价水平,保障项目经济性。

(三)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优先支持前期工作深入、集成融合程度高、建设方案先进、调节能力强、经济性好的项目,并作为省级评审依据,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请各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各市要严格审核把关,排除限制性因素,择优选取项目申报,确保资料真实可靠。申报及审查环节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逾期系统将不再受理。请严格把握时限要求,提高审核效率,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各环节工作。

(三)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对各类企业一视**、平等对待,不得设置落地产业、引入不当投资(外资)等作为开发建设的门槛,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能源项目备案、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四、其他事项

(一)兼顾开发企业“十四五”期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实施“奖优罚劣”措施,对于按承诺时限建成投产的,在项目评审时给予支持;对于未按承诺时限建成投产的从严把握。

(二)申报年度项目应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全容量建成并网,未能按期并网的,将从名单中移出,并与开发企业后续项目申报挂钩,同时增加项目所在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三)此前发布的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标准要求,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维卿 ****3662

技术联系电话:157****6595

邮箱:****@shandong.cn

附件:1.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信息表

附件:3.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4.关于XX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模板

附件:5.项目申报承诺表模板

****能源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容配比选择、规模与用地面积匹配度、设备选型、系统效率、并网时间、消纳模式、经济性测算和集成融合发展方式等。

2.光伏方阵大地2000坐标系shp格式矢量坐标。

3.县级自然**部门(海洋部门)需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包括项目用地(用海)范围、用地(用海)面积、土地分类或海域功能分类,并说明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用地(用海)政策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不涉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明确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和**开发协议。

4.涉及水利设施的,县级水利(水务)部门及河务部门需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项目符合《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有关要求,不对水利设施造成影响,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

5.县级文旅部门需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项目选址不涉及文物,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

6.县级军事部门需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项目选址不涉及军事设施,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

7.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需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项目符合有关生态环境政策,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

8.****运输部门需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项目对在运或规划的交通设施无影响,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

9.****政府出具的关于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10.项目承诺书。

11.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当地能源发展有关规划的说明文件。

以上相关支持性文件原则上应不早于2025年,如出具时间较早,须由原部门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说明。


附件2

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万千瓦)

承诺并网时间

配置储能(如有)

消纳模式(全额上网/绿电直连等模式)

备注

方式(配建/租赁)

规模(MW)

时长(h)










































































附件3

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前期工作

(满分40分)

支持开发企业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根据项目工作深度得分。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审查意见、压覆重要矿产**查询结果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备案、用地(用海)预审、用地(用海)租赁合同(明确租金和支付方式)、支付租金凭证、防洪评价批复(如涉及)等支持性材料的,每取得一项得5分,最高得40分。

2

集成发展

(满分20分)

支持光伏发电与油气、煤炭、煤电、储能、氢能等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与交通、设施农业、采煤塌陷地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开发企业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禀赋,编制集成融合发展方案,取得相应支持性材料。对光伏发电与其他领域集成融合发展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视情况得0-20分。

3

建设方案

(满分35分)

开发建设方案内容完善,深度满足光伏项目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对开发建设方案完善度进行综合评价,视情况得0-5分。

支持开发企业优化场区布局,科学合理排布。对布局方式、装机规模和用地(用海)面积充裕度和集约节约用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视情况得0-10分。

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2.3%,鼓励开发企业优先选用钙钛矿、异质结、BC等先进光伏组件设备,提升光伏发电效率和系统可靠性。支持通过自愿配置储能设施,提高项目自主调节能力。对项目设备选型、系统效率、发电出力等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视情况得0-10分。

开发企业要结合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合理预测利用率和电价水平,科学开展经济性测算。对项目利用率、电价水**收益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视情况得0-10分。

4

奖优罚劣

(满分5分)

以全省“十四五”期间市场化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率为基准,依据项目所属驻鲁最高一级企业所有项目建成并网情况进行赋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视情况得0-2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视情况得3-5分;首次申报的,得2分。


附件4

****政府

关于××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项目,位于××市××县(市、区)××镇(乡),装机规模××万千瓦,开发企业为××,经核实:

1.该项目使用土地与我县(市、区)其他项目不重复,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内。

2.我县(市、区)按照构建**统一大市场相关文件精神,没有以**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开发企业收费,没有强制要求开发企业直接出让股****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没有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的门槛。

3.我县(市、区)将负责督促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相关政策,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出现“非农化”情况。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项目申报承诺表

项目单位承诺

××公司负责在××市××县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本次申报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万千瓦。按照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1.本项目采取全额上网/绿电直连等模式,计划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如未能按时全容量建成并网,自愿接受移出名单的处理措施。

2.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杜绝建设期转让项目控制权等倒卖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的投机行为,一经发现,自愿接受移出项目名单的处理措施。

3.项目所选用相关设备符合光伏行业规范标准,具备CNAS/CMA资质或同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涉网性能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高效运行。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我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其电子扫描件、纸质复印件文本与相关原件完全一致。如因我单位提交的材料失实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由我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报部门承诺

经我单位组织有关方面审核,此项目符合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要求,材料真实、有效、齐全,同意上报。

经我单位组织有关方面审核,此项目符合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要求,材料真实、有效、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改革局

(公章)

年 月 日

××****能源局)

(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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