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环办固体函〔2026〕51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6〕4号)要求,完成2026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通知484家企业开展数据填报,排除已关闭、不生产、不加工使用相关化学物质(1395种类基础调查物质、744种类详细信息调查物质、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5种类履约信息调查物质)企业,建立相关企业清单和佐证材料;确认最终调查对象,组织调查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全过程指导企业填报数据。
(二)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对企业填报数据质量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协调性等重点数据质量开展审核。其中数据审核100%,现场复核比例10%。
(三)对接市级、省级、国家级抽查复核,跟踪审核结果,对于被退回的调查对象,及时对接审核意见,指导调查对象修改完善。
三、进度安排
(一)3月31日前汇总已关闭、不生产加工使用调查物质企业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确认纳入调查企业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督促企业完成线上填报;
(二)4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及现场复核。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同类项目(污普、环统、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等)相关业绩证明;
(三)“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专家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7:00。加急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址:****(**市**区南台大道537****花园18号楼5层),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收件人:柯女士,联系电话:0591-****0611。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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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