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 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5〕137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遴选具有相应评估资质条件的评估中介机构对本局第****畜牧兽医局)共1间临街门面,进行对外出租价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第****畜牧兽医局)国有资产共1间临街门面(总面积约25平方米,座落在巴马镇**路179号),由中标评估服务单位对标的实地测量确定面积后进行对外出租价格评估。
二、时间要求。出具评估报告时间为签订委托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服务收费。由评估中介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价,原则上本次评估费不高于叁仟元整(¥3000元)。
四、经费来源。评估费用从本次评估标的完成出租后租金中支付。
五、资格要求条件
(一)具备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条件,且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二)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四)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议标者,请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 :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到巴马瑶****办公室报名,邮递的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价表(格式自定);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执业诚信记录;
6.相关项目经验;
7.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水平材料等。
(二)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叁份,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三)逾期报名不予接纳。
七、确定中标人
****价格评估单位,议标机构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中标评估机构后,签订委托评估协议。
八、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巴马镇**路179号,****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78-612058、137****340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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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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