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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鑫司〔2025〕43号)及相关收悉。****政府〔2021〕337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包含三条市政道路,其中工业路道路往西起**路,往东接工业支路(福华路),道路全长545.533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度18米,设计时速30km/h;工业支路(福华路)道**起工业路,往南接G104国道,道路全长201.31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度24米,设计时速40km/h;南洋路道**起工业路,往南接G104国道,道路全长234.81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红线宽度12米,设计时速2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弱电)、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015.3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
五、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的规划意见》(安自然资反馈〔2025〕1147号)意见为准。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