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6-G1-990059-GXJL)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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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省**市**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楼

授权代表:丁建伟

联系电话:153****5160

我公司于2026年3月10****公司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针对质疑函的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贵公司认为“本次招标文件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为了联影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参数设置,均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专家论证意见而设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且本项目前期深度调研论证,市面上符合招标文件重要参数设置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不存在为特定品牌量身定制的情形,招标文件重要参数设置合理、竞争性充分、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其次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及第九条中“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招标文件重要参数设置符合实际需求及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1不成立。

二、质疑事项2:贵公司认为“本次招标文件阳极热容量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答复:该参数设置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专家论证意见而设定,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不存在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2不成立。

三、质疑事项3: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球管阳极散热功率参数设置不合理。”

答复:该参数设置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专家论证意见而设定,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3不成立。

四、质疑事项4: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C型臂左右成角范围参数设置不合理。”

答复:该参数设置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专家论证意见而设定,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4不成立。

五、质疑事项5: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床左右倾斜参数设置不合理。”

答复:该参数设置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专家论证意见而设定,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5不成立。

六、质疑事项6: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答复:根据采购人需求、项目情况、资金性质,设定本条款。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本条款不违反相关规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6不成立。

七、质疑事项7: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法公平公平的原则。”

答复:本条款有写清楚是不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并未违反法定质疑权,不存在破坏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7不成立。

八、质疑事项8: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的质****政府采购中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将验收工作列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成本,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这种做法将明确的、可预见的检测成本告知供应商,使其在报价时予以考虑。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8不成立。

九、质疑事项9: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将生产时间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与履行合同无关。”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本条款不违反相关规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9不成立。

十、质疑事项10: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非▲号技术参数评分规则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需求是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及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已在醒目位置说明“带有▲号的指标为关键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或优于要求指标,否则投标无效处理。”即非“▲”号为一般参数,本项目技术参数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8项,分值设置与偏离程度对应。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10不成立。标书代写

十一、质疑事项11: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评分方法不合理,容易造成供应商误解。”

答复:本项目评审因素已细化和量化,评分标准内最高分值为24分,最低分值为0分,与分值设置一致,评分要点清晰、明确,不存在负分情况,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及第九条的规定。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11不成立。

十二、质疑事项12: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的评标过程不公开透明,违反政府采购法。”标书代写

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未中标****政府采购网站等公开渠道获知未中标信息,未中标原因包含具体评标情况信息,各法规规定不属于公开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商行****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影响中标结果,中标无效。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事项12不成立。标书代写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所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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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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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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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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