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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永**湿地**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合理利用,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和湿地保护率不下降。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现对望洪镇农声村4 队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占用一般湿地调整补划事宜进行公示,内容详见:永**望洪镇望洪镇农声村4队道路硬化项目占用湿地补划图斑信息公示表、位置示意图。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7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受理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14:00-18:00。
举报电话:095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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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