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汽-****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120697F | 建设单位法人:邱现东 |
| 刘国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长****开发区 |
| **市**路5号 |
| CP1PA2车间2010V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11-C3611-汽柴油车整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25.199444 纬度: 43.847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09 |
| 长环建(表)(告知)〔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90 |
| 480 | 运营单位名称:一汽-****公司 |
| 912********12069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2********616367M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1MA14XGR91Y | 竣工时间:2025-10-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faw-vw.com/enviromental-disclosure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利用整车制造三部涂装二车间实施2010V工艺改造:取消中涂工艺,将原中涂烘干改造为PVC烘干;增加预喷涂工艺;面漆烘干炉**,增加清漆内表机器人1台,新增漆膜质量检测机器人1台,输送、工位、电气匹配改造;新增供漆系统1套;新增中间烘干燃烧器1台、CC烘干燃烧器1台。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利用整车制造三部涂装二车间实施2010V工艺改造:取消中涂工艺,将原中涂烘干改造为PVC烘干;增加预喷涂工艺;面漆烘干炉**,增加清漆内表机器人1台,新增漆膜质量检测机器人1台,输送、工位、电气匹配改造;新增供漆系统1套;新增中间烘干燃烧器1台、CC烘干燃烧器1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VC后车身→烘干→喷涂→中间烘干→喷涂→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PVC后车身→烘干→喷涂→中间烘干→喷涂→烘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色漆预喷涂、色漆与清漆的喷涂及色漆烘干废气经收集、石灰石粉过滤(ECO)+沸石转轮吸附(KPR)+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2根30米高排气简排放。PVC烘干废气经收集、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24米高排气简排放。燃气中间烘干燃烧器3#、燃气 CC烘干燃烧器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4米高排气简排放,烟(粉)尘、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相应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 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各环节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不涉及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变化,项目不增加厂区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PA2****处理站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镍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PA2****处理站废水总排口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及污染物排放控制须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应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设计和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色漆预喷涂、色漆与清漆的喷涂及色漆烘干废气经收集、石灰石粉过滤(ECO)+沸石转轮吸附(KPR)+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简排放。PVC烘干废气经收集、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0米高排气简排放。燃气中间烘干燃烧器3#、燃气 CC烘干燃烧器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30米高排气简排放,烟(粉)尘、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相应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 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各环节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不涉及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变化,项目不增加厂区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PA2****处理站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镍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PA2****处理站废水总排口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妥善处理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及污染物排放控制须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加强了风险防范措施的设计和管理。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
| 各排气筒高度均有增加,即PVC烘干废气、燃气中间烘干燃烧器3#、燃气 CC烘干燃烧器废气分别经各自30m高排气筒排放,色漆预喷涂、色漆与清漆的喷涂及色漆烘干废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776 | 0 | 0 | 0 | 0 | 15.776 | 0 | |
| 19.089 | 0 | 463.21 | 0 | 0 | 19.089 | 0 | |
| 0.366 | 0 | 23.377 | 0 | 0 | 0.366 | 0 | |
| 1.093 | 0 | 0 | 0 | 0 | 1.093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46 | 0 | 0.546 | 0 | 0 | 0 | / |
| 0 | 16.782 | 0 | 16.782 | 0 | 0 | 0 | / |
| 0 | 9.267 | 0 | 9.267 | 0 | 0 | 0 | / |
| 0 | 33.557 | 883.52 | 33.557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石灰石粉过滤+沸石转轮吸附+热回收式热力焚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热力焚烧装置(PVC)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设备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企业应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已落实 |
| 1 | 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及污染物排放控制须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 1 |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设计和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 已落实 |
| ****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