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为其拟采购汾湖高新区2026年闸门、启闭机采购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2026年闸门、启闭机采购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玖佰零捌元壹角(¥396908.1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1.采购需求:拟采购汾湖高新区2026年闸门、启闭机,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及图纸。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进场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如因中标单位的问题影响交货时间的,将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3.验收标准:招标单位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4.质保期要求:整个项目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质保期,时间自整体验收通过合格之日起算。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投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报名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投标标号等信息。需要带原件资料的应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3月25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材料地点:**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3月25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4月8日13:30(**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3、接收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管理中心1103开标室标书代写
4、接收人:****
九、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汾****管理中心1103开标室标书代写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6年3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人:吴志刚 电话:0512-****5326
地址:**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庄天扬 潘莉莉 路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512-****8891/****8892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地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活动。
十三、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汾****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