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根****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申报2026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2026年度**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中包含“三交史”转化专门项目(以下简称“三交史”专项)。
1.重点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重点项目”为指定题目,不可更改。
2.一般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一般项目”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
3.自筹项目。自筹项目可参考《**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选题方向,申报者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自筹项目只发放《立项通知书》,不拨付经费,不鼓励申报。
三、立项评审
立项评审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省民委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由**省民委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研究讨论各单位申报项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报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四、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五、申报要求
1.项目须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申报项目首先应由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各单位汇总统一报**省民委。
3.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4.已承担**省民委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六、成果要求
所有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年度,须在项目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七、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自筹项目不拨付资助经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将拨到项****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结项后拨付60%。
八、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请各单位做好形式、资格及意识形态审查,于2026年3月2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6年度**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项目申请表和论证活页各一式4份(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社会科****办公室,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逾期的、个人的材料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1.各级领导、智库专家要积极参与课题工作,主动“定榜揭榜”“挂帅攻关”,确保研究工作高质量开展。
2.**省民委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联系并提供指导帮助,但不署名,不参与具体研究工作。
3.鼓励各项目申****工作部门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民族工作部门干部可以个人名义参与课题组。
联 系 人:刘菊英 刘淑伟
联系电话:0931-****123
邮 箱:liujuying@lzu.****.cn
地 址:******校区**贵勤楼A402室
附件:
1.**省民委2026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4.申报2026年度**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汇总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