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6年区域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古农机发〔2026〕4号)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着力补齐我市应急救灾设施装备短板,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有能力可承担农业应急救灾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心调度,社会责任意识强;
2.拥有稳定的人员队伍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3.履行跨市、跨县应急救援义务;
4.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机库(棚)、停机坪、维修间、培训室、信息化管理室等,农机库(棚)面积须不少于200平方米;
5.现有各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应急救灾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30万元;
6.编配农机手不少于3人,近2年内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具有应急救灾农机维修、保养、调试、改装技术。
二、建设内容
(一)购置农机应急装备。按照《**省区域农业****中心建设项目装备购置目录》要求,购置农机应急救灾机具装备。其中须购置不少于2台履带式收获机,其余机具装备结合本市实际购置,数量和种类不限。所购置的履带式收获机、履带式拖拉机等农机装备均须安装监测终端。
(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配齐补足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要求农机库(棚)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不足350平方米的要实施扩建,保障应急救灾机具安全停放空间和日常管理需求),其中维修间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同时须具备培训室、信息化管理室等。若现有基础设施能满足应急救灾需求,将此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农机应急救灾机具装备。
(三)提升应急服务能力。重点围绕抢耕抢种、抢浇抢排、抢收抢烘、安全操作、机收减损等核心内容,开展农机应急救灾技术培训、农机应急救灾作业调度演练、机械化收获减损技能大比武各1次,形成机具保养、调试、改装方案和应急救灾作业技术模式,购置机具保险。实施主体须具备本区域或跨区域农机应急救灾服务能力,若出现灾情,须及时响应,本区域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跨区域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三、申报材料
1.**市2026年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
2.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实施主体须提供项目用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从报名的项目实施主体中遴选1家确定为本项目承担主体,****政府信息网公示。申报工作截止至4月1日。
报名地点:**市乡村****发展中心
(农机大楼3层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电话:0351-****375 184****2360
附 件:1.**市2026年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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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市2026年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