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报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主体名录库,因农事需求,特公开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农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社****农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有稳定服务对象群体;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且没有存在被审计、巡视、巡察出现问题等不良记录;
五、将开展服务的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设备的服务主体,享受优先承接项目。
服务主体开展全程一体化服务的,具备以下农机设备;开展单个环节服务的,具备以下设备之一:
1.机耕。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3台,具备日作业80亩以上能力。
2.机插。服务组织拥有机插农业机械不低于2台,具备日作业60亩以上能力。
3.机防。服务组织拥有植保机械不低于2台,具备日作业50亩以上能力。
4.机收。服务组织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低于2台,具备日作业80亩以上能力。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愿意承担此项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社****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于3月26日前,向乡镇****服务中心****中心)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机设备清单(见附件2),机手作业证书,机械设备、厂房照片等。经****财政局同意批准后即可开展相关服务。
联系电话:****585
附件:1.**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服务主体农机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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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