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5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黄****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11月21日作出决定书(决定书编号:(2025)鄂0204破3号),****事务所担任****的管理人。
因破产工作需要,****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拟聘请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见附件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二、本案基本情况
见附件2****法院(2025)鄂02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1.对****成套碾米设备1套(含电子秤x2、系统控制软件)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五、报名条件
1.具有评估资质;
2.****法院****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单之列;
3.没有违法犯罪或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
4.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时间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六、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函(承诺符合报名条件第3、4、5项);
2.授权委托书;
3.机构的资质证照、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成员组成(负责人及派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项目经验、执业证书);
5.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竞争优势、初步服务方案、预计出具报告的时间、初步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
6.草拟的合同书。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3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事务所(**市******广场**写字楼B座9楼),同时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破产管理人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鄂律师 戴律师
电话:138****1561 159****8777
八、相关事项说明
1.破产管理人将秉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各参选机构的业绩、项目成员、报价、出具报告的时间等因素,与参选机构磋商后,确定本案的评估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破产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各参选机构参与本次竞聘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3.评估机构为开展本次评估工作期间所需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4.****法院确认后支付。
5.评估机构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2.****法院(2025)鄂02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