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该41.3平方米房屋公开竞租(编号:****)进行国内公开竞价招租工作,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招租竞价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预算、数量及需求或招租性质:
1.项目名称:41.3平方米房屋公开竞租
2.项目编号:****
3.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4.核心招租品目:临街商铺房屋出租(详见附表1)
5.用途:管理需要
6.****商铺房屋营业范围:自助银行的行业
7.招租项目需求:房屋公开竞租,具体规格参数及最低限价详见附表1(低过最低限价的为无效竞价)
8.学校办公楼临街一间房屋(**市富海路69号,出租建筑面积41.3平方米)。
9.承租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10.结算管理:租户应在每月30****学校缴交当月的租金。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若为单位(或个体户)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租人(查询时间同项目公示时间之后的网页记录原截图并打印加盖投租人鲜章)。
2.竞租人若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备查),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记录(查询时间同项目公示时间之后的网页记录截图)。
3.竞租人须提供:****政府公开竞价活动前三年内(不满三年的自单位(或个体户)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声明函(根据格式提供)。
4.报名购买本项目招租文件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格式提供)。
6.提供竞租人诚信承诺书(根据格式提供)。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9日 上午8:00 – 2026年3月25日 下午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招租文件以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
3.现场报名获取,不支持邮寄
4.报名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竞租人为单位(或个体户)的只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者)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租人是自然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领取招租文件的必须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按手印)
5.招租文件售价:每竞租人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换更改)
四、竞租文件递交地点及公开竞价时间:标书代写
1.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3月26日 上午09:30
2.递交(竞价)地点:**市****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现场递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招租公告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net)
六、现场踏勘环节:本次公开竞价招租不专门安排出租标的房屋的现场踏勘环节,请各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和个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但不得影响现有承租人正常经营业务。
七、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转帐
保证金金额:每竞租人10000元 备注转帐用途:招租竞价保证金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4605 0100 2936 0000 049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八、招租人联系方式
****
地 址:**省**市富海路69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898-****1856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 址:**市****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0316
附表1:招租学校办公楼临街一间房屋明细表
| 序号 | 招租商铺规格及最低限价 | 商铺状态 | 数量 | 单位 |
| 1 | 学校办公楼临街41.3平方,最低限价2478元/月 | 正常出租 | 1 | 间 |
| 每次加价幅度应当是100元*N(N=自然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