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6-027)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与高浒路交叉口东南侧义乌信息光电高新区人才社区公寓楼、配套商铺及车位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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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6-027)**市苏溪镇好派路与高浒路交叉口东南侧**信****社区公寓楼、配套商铺及车位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23,629,536.10 元/年约162615.8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商业;车位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3-19
2026-04-16
**市苏溪镇好派路与高浒路交叉口东南侧**信****社区

项目咨询请联系 祝女士|联系电话:0579-****662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受让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受让方,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受让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受让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受让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受让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受让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受让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受让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本次招租标的内若有不确权面积,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的,受让方应积极配合,租赁价格不变。 8、关于合同样本的特别说明: (1)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样本)》为本次交易的标准合同文本,成交后交易双方应据此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2)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该合同样本的全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期、用途、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3)如意向方对合同样本有任何修改建议,须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义交所,由出租方决定是否采纳。出租方未书面确认的修改建议不产生任何效力。 (4)成交后,交易双方仅可就合同样本中的笔误、技术性表述等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正,不得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任何口头承诺或协商如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均不具法律约束力。 (5)因合同条款变更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义交所不承担任何调解义务。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3****1683
联系地址 **省**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B7幢15楼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3,629,536.1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自第二个周期起在上一个周期的基础上递增5%。第一个周期为市场培育期,收费如下:第一年租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7.5%收取,第二年租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50%收取,第三年租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收取。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义交所交纳第一年租金(第一年成交租金*37.5%)、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义交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出租用途 公寓楼用于居住,商铺用于商业配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租标的物包含:(1)公寓共3838套。其中单人间(暗卫)约26㎡,计2058套;单人间(明卫)约26㎡,计1458套;套房(一室一厅)约52㎡,计202套;套房(二室一厅)约 52㎡,计120套。 (2)商铺共3989.47㎡(内含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371㎡及公共文化设施用房 470.77㎡)。 (3)车位:机动车停车位848个,地上100个,地下74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312个,地上423个,地下6889个。 1、租期内租金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自第二个周期起在上一个周期的基础上递增5%。第一个周期为市场培育期,收费如下:第一年租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7.5%收取,第二年租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50%收取,第三年租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收取。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息退回。装修保证金按3300万元收取(即300万元/栋),直接交至出租方,不计息。 3、受让方自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4、合同签订:出租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装修管理协议》、《运营监管协议》、《装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协议》。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状交付。 7、权证相关信息:有土地证,房产证办理中。 8、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9、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方完成至少1幢指定楼宇(由出租方在合同中明确楼栋号)的全部装修、配置,并达到可入住标准、正式投入使用。该楼宇将作为高新区企业人才居住的保障性房源,享有优先装修、优先投用、优先保障的待遇。 10、出租方有权对保障性房源的入住对象进行备案或提出原则性要求。 11、因使用、运营、维护租赁标的物及确保其合法合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2、装修责任:(1)受让方须负责对承租楼栋的全部公共区域及所有租赁房屋内部进行统一装修改造、设施配置,达到可运营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 (2)受让方须按不低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标准进行装修,单套室内平均装修投入不得低于人民币 2.7 万元/间。装修应包含空调、热水器、家具(床、衣柜等)及家电(洗衣机等)的配置,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3)租赁期内,受让方所有的装修方案、施工图及主要材料须报出租方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3、运营管理 :(1)受让方为租赁期内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 (2)受让方作为实际运营方,是租赁标的使用主体,全面负责租期期间的各项运营活动,并承担费用。 (3)出租方有权派人进驻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受让方的租赁定价行为进行监督。受让方对外出租公寓的定价标准应符合高新区人才住房保障的合理定位,不得明显高于同期周边同类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市场租**平。出租方认为定价明显不合理的,有权要求受让方作出合理解释并予以调整。 14、激励与退出机制:(1)给予受让方6个月装修免租期。 (2)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限届满,受让方完全履行合同且符合届时招租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租赁期满或因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受让方投入的装修,出租方以补偿形式按以下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①出租方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现状进行估价所得金额; ②以装修整体造价为基础,按年均12.5%的折旧率计算 至合同终止之日的剩余价值。 若受让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在发生合同争议期间,无论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前,受让方均应维持租赁标的物的正常运营状 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运营义务、妨碍租赁物正常使用,或实施搬离、拆除、损毁装修及设施设备等行为。受让方违反前款规定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且出租方在支付装修补偿款或履约保证金时可予相应扣减。 15、其他条款:(1)持续改造的责任与限制:租赁期限内,受让方如因运营需要对租赁标的物进行任何后续的装修改造、增设设施或变动(无论规模大小),均须遵守第九条的全部规定。 (2)证件办理:证照(如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办理手续、责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办证成功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 (3)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权、经营权进行整体转让、转租、分包或委托管理。 以下情形,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①公寓部分:受让方因运营需要,引入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运营机构进行**或委托管理,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1)该安排不降低项目服务标准与运营品质;2)受让方仍就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对出租方独立承担最终责任。 ②商铺部分:****社区商业配套,在符合项目统一业态规划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分租或引入专业经营者的。 (4)运营要求: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开展所有运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运营主体稳定性要求:为确保项目运营的稳定与合规,受让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发生以下变更,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即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资产并追究违约责任:①控制权变更: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②运营权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分包或委托管理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运营权利与义务。 ③股权重大变动:发生合并、分立或引入可能导致控制权转移的新投资者。 16、特别条款 :(1)若受让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导致项目运营可能中断时,出租方有权单方介入,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接管运营,并向租户收取租金等全部收入。所收款项优先用于抵扣受让方欠款及介入产生的费用。介入不影响出租方向受让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2)本项目已享受 1000 元/套的政府财政资金补助,相关补助政策及后续要求(如有)受让方须予以配合。
租期 8年(自移交之日起)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从事住房租赁等相关行业的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0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1.租赁合同(样本).docx 2.装修管理协议.docx 3.运营监管协议.docx 4.装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协议.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祝女士 电话 0579-****6620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9
招标公告
(Z26-027)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与高浒路交叉口东南侧义乌信息光电高新区人才社区公寓楼、配套商铺及车位租赁权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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