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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500****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海滨****公司
建设地点:**市**市、**县、**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市、**县及**区,主****电站改造扩建与线路工程两部分。变电站部分涉及君田、珊瑚、回浦、**、童燎、琴江等6座变电站的间隔扩建、改造及通信保护工程,无新增土建内容。线路工程包括悬渚~珊瑚π入**变、回浦~童燎π入**变、君田~童燎第2回等3条220千伏线路**及改接工程,**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35.4公里,利用已建铁塔单侧架线约11.8公里,增容改造路径约8.5公里,共**杆塔57基,拆除部分旧塔及线路。项目同步实施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及临时防护措施,余方运至指定区域回填利用,旨在完善区域电网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