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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高新区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主要建****水库库区清理防渗、汪塘 - 南涑河 - 龙河连通以及对西石埠和无梁殿汪塘生态修复。****水库工程、河道连通工程、汪塘生态修复工程组成。水库工程****水库进行库盆清理及蓄水区防渗处理;河道连通工程包括****泵站****泵站各1座,铺设DN500输水管道3.24公里,清淤疏浚南龙沟2.2公里,并**钢丝网混凝土护岸0.7公里;汪塘修复工程主要对无梁殿和西石埠汪塘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总治理面积28.07公顷,涉及驳岸修复、生态种植土基底修复、生态绿化栽植、停车场及湿地生态塘建设等。项目总占地面积42.6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0.59公顷,临时占地2.07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1.03万立方米,弃方27.26万立方米由高新区统一处置。项目同步实施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撒草籽绿化、乔灌木绿化及临时覆盖、排水沟、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实现水**互补与生态涵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