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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市柳亭村物联网智能****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贞元****公司
建设地点:****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板石镇,总用地面积1.58公顷,总建筑面积57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温室10栋及管护用房1栋,共11栋建构筑物,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工程8426平方米、绿化工程1573平方米以及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8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42万立方米,填方0.42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土质排水沟132米、改良土回覆472立方米、全面整地0.16公顷、绿化1573平方米,以及临时密目网苫盖1050平方米、编织袋装土拦挡23立方米等,旨在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498.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4.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