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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利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研发中心、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3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采用钢结构,配套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及仓储物流系统;研发中心与办公楼为框架结构,用于技术研发与行政管理;宿舍楼满足员工居住需求。同时建设厂区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及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余方及时清运。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绿化种植、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密目网苫盖等,旨在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计划工期24个月,建成后将推动当地智能包装与文化科创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