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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伊犁州**县2024年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伊犁伊方水土****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主要**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热源至雪岭路一次网供热管道1063米(双管),**阀门井11座、伸缩器井8座、固定墩24座,并恢复开挖路面319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5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1公顷,临时占地0.51公顷,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46万立方米,挖方0.21万立方米,填方0.25万立方米,借方0.04万立方米,无弃方。项目同步实施土地平整、彩条旗限界、防尘网苫盖及洒水抑尘等水土保持措施,对管沟开挖及构筑物基础施工产生的临时堆土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或硬化恢复,旨在完善县城供热基础设施,提升居民冬季供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