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公司:
****公司为:****。
二、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教学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科研教学科联系电话:0913-****355
特此公示。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