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科院】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472号10栋19号门面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N1000575)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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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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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科院】**市**区**中路472号10栋19号门面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N****575)
挂牌价 18,600 元/年
保证金 5,000元
租赁期限2年
租赁面积18.90m2
承租押金2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6-03-19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25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交科院】**市**区**中路472号10栋19号门面招租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3-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3-2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省**市**区**中路472号10栋19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门面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 约18.9㎡(最终面积以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免租期限 承租押金 2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6年2月10日终止。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房屋坐落在**中路三段472号,东临赤岭路,****广场,****大学城南学院,****小学,公交、地铁交通便利,商业繁荣;

2.出租标的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地面铺瓷砖,墙体刷乳胶,内部设施较齐全,水电、通讯、网络等已通,消防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承租方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
2.地面资产(如树木、房屋、油罐、围墙等)不得破坏、毁损;
3.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及安全环保责任,并承担水、电及物业费用;
4.承租方须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行政性收费;
5.不允许开设餐馆及夜宵;
6.原承租方的清退工作由新的承租方负责。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 18600元/年(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危经理

联系电话:186****0180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2025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充分了解场地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位置、大致规模、结构、现状、可能的瑕疵或风险等),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承租方(竞租人)进行实地勘验。

2.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3.出租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承租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可在竞价系统中多次行使)。特别提醒优先承租权人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具体详见本公告“”。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进行场地踏勘,并取得由出租方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联交所办理本项目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本项目成交价为含税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危经理,186****0180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踏勘要求:
1.自然人踏勘须提供身份证;
2.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3-19 09:00:00 至 2026-03-25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点击下载).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3-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3-19 09:00:00-2026-03-26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咨询电话 158****2713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省**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13A楼
项目经办人 龚晏 153****7920
其 他
原租赁合同已于2026年2月10日终止。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进行场地踏勘,并取得由出租方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在**联交所办理本项目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本项目成交价为含税价。 标书代写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9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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