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0万吨机制砂项目 | **市李家镇诸家村(******公司厂区内) | **** | ******公司 | ****拟投资1788万元建设年产60万吨机制砂项目,利用海螺存量建设用地2亩,建设机制砂及机制砂运输出厂的整条生产线及配套机制砂装置,同时配置立轴冲击式破碎机、V型选粉机等设备。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本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海螺厂区人工湖,经进一步的自然净化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2)大气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前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2024年**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引用的监测数据,项目拟建地监测点TSP的24小时平均值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以上分析,落实本环评所提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中表1规定的Ⅱ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少,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相关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除尘粉尘和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公司生产水泥;废布袋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为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按照本环评所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处理各类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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