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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洗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洗煤厂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社区
(3)建设单位:****
(4)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370万元,总占地面积5985m2,建设洗煤生产线一条,年洗选原煤75万吨,选煤厂采用工艺为目前国内成熟可靠的跳汰+煤泥浮选联合工艺;尾煤泥水浓缩后采用尾煤压滤机脱水回收,洗水闭路循环,环保节能。项目煤炭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化验,不设化验室。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190****8780;邮箱:****@qq.com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