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湖南-怀化-溆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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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目标地块为**县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县低庄镇阳兴村,地块中心经度:110.69368、中心纬度:28.05394,地块总面积为1913平方米。项目地块北侧为一条小路,西侧为G354,南侧为农用地,东侧为农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根据《****生态环境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湘环发〔2021〕26号)、****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梳理污染地块系统相关信息的函》(湘环办函[2022]17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地块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逐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应录入系统内的地块包括:……4、所有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控的通知》(怀环发[2018]31号):城乡规划部门在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意见。未进行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经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规划审批事项。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次调查地块2020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20年地块内开始建设低庄镇液化石油气瓶装加气充装站项目,2021年至今地块内无变化。根据《**县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本次调查地块为零星地块分为四个地块,地块一面积为1714平方米形状不规则,地块二面积为131平方米形状基本规则,地块三面积为25平方米形状不规则,地块四面积为43平方米形状不规则。地块一现状为围墙及一栋钢结构钢瓶储存仓库,地块二现状为围墙,地块三现状为围墙,地块四现状为围墙。项目地块内已完成建设,于2021年建成液化石油气瓶装加气充装站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时放线的原因,导致围墙超红线;因地块不规则,本次调查以站点整个地块进行调查。

根据提供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溆自然资罚字(2021)114号)等资料可知:经卫片监测发现,及工作人员现场核查,2021年9月,****公司,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县低庄镇阳兴村1794平方米集体土地,搭建钢架棚及附属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处罚如下:1.责令****公司退还非法占用低庄镇阳兴村的1794平方米集体土地,2.没收****公司非法占用1794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并处以罚款。

根据《****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31号]、《****政府》(湘政地[2024]0936号),经审核同意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9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原地类主要为耕地、其他农用地。根据《**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光华燃气)平面布置现状图》,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供燃气用地;本地块用途拟变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照规定该地块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地块内已完成建设,本次为补办调查。

****中心于2024年12月委托我单位承担了《**县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本地块的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论主要包括:

(1)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项目地块内部和周边区域未对项目地块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周围情况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不利影响。

(2)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地块内已完成建设,于2021年建成液化石油气瓶装加气充装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办公楼、辅助用房、道路硬化、消防水池及消防设施设备、避雷装置、地磅、绿化、站区围墙等配套设施,充装储罐50m3×4个,均为卧式地埋储罐配套喷淋降水设施,储罐安装于钢筋混凝土槽内,槽内填充干砂,储罐间设置隔墙,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本项目已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保护局关于**县低庄镇液化石油气(LPG)瓶装加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溆环表[2017]38号)。通过评价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废气治理,对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残液罐残液由外协单位处理回收作燃料利用,切实做到“三同时”,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阳兴村7组、8组居民、彩花村8组居民、****砂厂)、****砖厂)。

(4)通过对周边区域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及其周边邻近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输送管道。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情况未对项目地块产生不利影响,土壤未受到污染,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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