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5年3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616****中心)
通讯地址:**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米坯布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大道与红云路交叉口向东150米**金子星科技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开发区**大道与红云路交叉口向东150米**金子星科技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5913m2,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00万米坯布的生产规模。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织造废水。项目运营期织造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要求,全部回用于织造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废气:****处理站恶臭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恶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丝及残次品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纸箱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油渣以及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六)做好厂区地面防渗及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设备、管道、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