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号令)的相关规定,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以及征询对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化工园区规划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至2030年,中远期至2035年。
规划范围:****园区位于综合产业区内,总面积1140.71公顷(11.41km2)。
****园区规划产业布局:
绿色盐化工产业区。重点发展方向为钠精细化工下游产品,主要产品为氯酸盐等。
新材料产业区。包括先进基础材料产业和关键战略材料产业两大部分,其中先进基础材料产业包括硅材料、镁系材料、锂系材料、钠系材料、钙系材料;关键战略材料产业包括新型化工非金属材料和轻金属合金材料。
能源化工产区。包括氢氨醇一体化产业和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化工园区占地及附近区域受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7日。
六、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双拥路1号
联系人:李晓卉 联系电话:0977-****331
信 箱:****@qq.com 邮政编码:81709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蓝策源****公司
地址:**省**市城**南**路95号5幢2单元231室
联系人:寇工 联系电话:186****8251
信 箱:****@126.com 邮政编码:8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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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